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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机构应加快走出去

  过去30年,中国改革开放更多的是“请进来”;未来30年,改革开放的侧重点将转为“走出去”与“请进来”并重。与企业在贸易、投资领域的“走出去”相比,我国金融“走出去”步子相对较慢,是企业“走出去”的薄弱环节。从机构分布来看,我国金融机构在境外的覆盖面远远落后于企业。2013年底,我国共有1.53万家企业在境外投资,2.54万家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在境外设立机构,分布在全球184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仅华为一家企业,就已在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覆盖和投资。而作为我国国际化程度最高的中国银行,也仅在41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如果从金融为企业提供的服务看,差距更为明显。比如,中资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发行股票或债券时面临欧美企业所没有的诸多“特别待遇”,不仅要在证券、商务、外汇等多个部门“过关闯隘”,由于国内证券机构在国际资本市场承销能力较弱,国内资信评级、会计、法律等证券中介机构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有限,中资企业的国际评级要明显低于欧美企业,融资成本要明显高于欧美企业。其结果就是这样一个尴尬的现实:尽管境内融资成本高于香港,香港融资成本又高于欧美,但国内企业融资的首选仍是国内融资,境外融资也主要依托香港资本市场,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始终为高成本融资所困扰。
  金融业必须改革创新,支持企业“走出去”,金企联手共同搏击国际市场。
  首先,金融机构要大踏步“走出去”,加快国际化布局。金融机构要按“金融十二五”规划中提出的“逐步发展跨国金融机构”要求,采取行之有效的海外发展战略,加强国际型人才储备,加快境外布局,逐步发展有影响力的跨国金融机构。“中”字号国有大型金融机构要成为支持国家“走出去”的中坚力量,除传统布局重点欧美国家外,还要按国家总体部署,沿“一带一路”加紧构筑金融大动脉,与企业携手闯天涯。
  其次,金融机构要拓展融资渠道,助力企业“走出去”。资金之于企业,如同血液之于肌体,须臾不可或缺。商业银行要加大业务创新,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加大对重大装备设计、制造等全产业链的金融支持;完善“内保外贷”政策,允许企业以境内外资产权益抵押申请境外贷款。要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吸收社会资本参与,采取债权、基金等形式,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长期外汇资金。证券机构要练好内功,增强实力和竞争力,为企业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提供强力支持。保险业要创新出口信用保险产品,拓展海外投资险,加大对装备出口、营运责任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相关险种的开发,为“走出去”企业解除后顾之忧。
  最后,政府要制定金融政策为企业铺路搭桥。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放松外汇管制,满足企业保留和灵活使用外汇的需求;简化境外上市、并购、设立分支机构等核准手续;放宽对中资银行开办离岸业务的限制,鼓励有实力的中资银行办理离岸业务。推动境内企业用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有效规避外汇风险;探索利用外汇储备设立对外投资基金,向“走出去”企业注资,或者委托金融机构投资,实现由“藏汇于国”到“藏汇于民”“藏汇于企”的转变。加快亚投行和丝路基金建设发展步伐,支持企业境外相关项目建设。
  中国企业将迎来“走出去”的黄金期,金融应当并且可以大有作为,为“走出去”企业插上金融的“翅膀”。



来源:
阅读:1585
日期:20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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