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从1946年到1990年,对外贸易规模呈上升趋势,1946年贸易额为2280万美元,1990年为47.2亿美元,是朝鲜二十世纪以来对外贸易额的最高额。
从1991年至1998年,朝鲜对外贸易额剧降,从27.2亿美元直至14.42亿美元,倒退至1976年的水平,比1990年下降70%。
朝鲜对外贸易的管理体制形成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当时建立的是中央高度集权的对外贸易管理体制。这一体制可以概括为“政府垄断对外贸易活动”的体制。
八十年代中期至九十年代,针对中央高度集权的对外贸易管理体制暴露出的弊端,朝鲜对中央高度集权的对外贸易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并颁布对外经济事业革命性转换的具体方案,对对外贸易体制实施改革。
这一时期调整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
调整中央对外贸易的管理。1988年决定设立国家对外经济委员会,国家对外经济委员会的职能是进行各种国际经济活动,发展对外贸易。国家对外经济委员会下属新设立的合营工业部和原贸易部。合营工业部负责引进外资和技术、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等业务,贸易部负责管理对外贸易业务。
扩大地方对外贸易权限。将对外贸易的管理由中央管理改为分级分类管理,出口商口按等级分别由中央所属的贸易公司、道市所属外贸部门和地方的外贸部门经营。
增加对外贸易口岸。1984年在咸镜南道咸镜北道开辟新的对外贸易口岸。
扩大对外贸易的对象。按照对外贸易多元化方针,不仅与社会主义国家,而且与发展中国家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开展对外贸易业务。
对外贸易权限实现分权化,将单一的国家贸易的体制改为国家贸易和地方贸易组成的体制,国家贸易由政务院所属的对外经济委员会和其他部委承担,地方贸易由各道行政经济委员会承担。
对外贸易方式实施多样化,改变对外贸易方式的单一性,决定采用加工贸易、转口贸易、易货贸易、边境贸易、无关税加工贸易、保税加工贸易、利用自由港进行中介贸易等各种贸易方式,并无条件地优先保障合营加工贸易所需要的原材料及设备。
通过调整改革,朝鲜同东南亚国家的贸易比重迅速上升,朝鲜从事对外贸易的部门迅速增多,全国的贸易公司由八十年代的39家猛增到九十年代的百多家,建立了大量的出口商品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