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和韩国原本是一个国家,分裂成两个国家之前,朝鲜半岛南方和北方的经济具有很强的有机联系,分裂成两个国家之后,朝鲜和韩国在生产要素上具有互补性,在产业发展阶段上具有递渡性。朝鲜与韩国的经济合作,给朝韩双方带来生产要素上的互补与产业发展阶段上的接替,是目前双方最具有共同利益关系的举措。
韩国1988年出台了一系列对朝鲜开放的基本方针和措施,实现对朝鲜经济贸易的合法化。1998年韩国取消了许多影响南北协作的限制。韩国金融危机后,韩国中小企业积极推进对朝鲜的合作投资,为产业结构调整寻求新的突破口。
朝鲜为了摆脱从八十年代以后的经济的日益衰退,开始改变对韩国的敌对态度,走向和解,首先在经济领域寻求合作。
双方从八十年代末起,在商品贸易等方面的经济合作日益进展。主要形式有贸易合作、产业合作和共同开发等。
贸易合作
朝韩的贸易合作开始于1978年末朝鲜通过英国的贸易商社向韩国出口1万吨无烟煤。1983年朝鲜向韩国出口了120万吨无烟煤。1984年朝鲜无偿捐赠给韩国救灾用的大米等物资。1988年,韩国发布“七·七宣言”,积极促进南北经济交流,当年11月,韩国大宇集团通过香港进口了朝鲜工艺品。
从此,朝韩的贸易额连年上升,从1989年的18724美元上升到1999年的3.3亿美元,增加17倍,贸易的品种由1989年的26种扩大到1999年的488种。韩国成为继中国、日本之后的朝鲜第三大贸易对象国。
2004年朝韩贸易额达到3.4779亿美元。朝鲜实现了1.6801亿美元的贸易顺差。
朝韩贸易中,由于朝鲜与韩国经济实力上的差距,朝鲜没有能力大量进口,因而朝鲜出口大于进口,1995年,朝鲜出口为2.22855亿美元,进口为64435千美元,1996年,朝鲜出口为1.82399亿美元,进口为69638千美元,1997年,朝鲜对韩国出口额为1.93069亿美元,而从韩国进口额为1.15270亿美元,出口额占整个贸易额的比重为62%。
朝韩贸易方式以间接贸易为主。由于朝鲜缺乏可以进行直接贸易的制度性机制,因而朝韩贸易只能以间接贸易为主要方式,1988年至1995年间,朝鲜向韩国出口商品件数中的84%由香港中介,14.2%由日本中介,12.4%由中国中介,同期朝鲜从韩国进口商品的中介地的70.1%是香港,8.95%是中国,5.1%是日本。
朝鲜向韩国出口商品中,钢铁金属类比重最大,1995年占74.3%,1996年占59%,1997年占49%,其次是纤维类产品,1995年占13%,1996年占24.7%,1997年占24.7%,再次是农林水产品,1995年占9.2%,1996年占11.9%,1997年占12.9%。
朝鲜从韩国进口的商品中,纤维类产品最多,1995年占60.2%,1996年占60.9%,1997年占34.9%,化学制品次之,1995年占18%,1996年占21%,1997年占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