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常任委员会日前通过和颁布可再生能源法。 可再生能源法阐明了开发和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原则问题。 这部法共设六章46条,分别对可再生能源的定义,该法的使命,可再生能源资源调查、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规划和鼓励,可再生能源部门物质技术基础的强化、可再生能源部门工作的指导和控制等内容作了规定。 可再生能源法的使命是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搞活可再生能源产业,以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保护国土环境作出贡献。 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加强可再生能源部门的物质技术基础是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根本途径,国家要系统地加大对可再生能源部门的投入,加强其物质技术基础;国家应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国际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有关机构、企业、团体科学调查可再生能源资源;国家计划机关在国家能源需求、环境状态和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情况,制定可再生能源资源调查规划。 该法还明确制定规划的基本要求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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